鲁东大学教材工作管理办法

鲁大校发〔2014〕63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材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及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学校教材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任务

(一)教材工作包括教材选用、教材供应、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估等内容。

(二)教材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制度、保证优秀教材进入课堂、加大支持优势学科编写特色教材的力度、拒绝质量低劣的教材、保证按时使用高质量的教材。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教材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任委员会主任,由各学院(教学部)院长(主任)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委员。教材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材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教材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审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审核全校必修课使用教材;负责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负责国家精品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优秀教材的推荐工作;负责校级优秀教材、重点资助教材的评审工作等。

(三)各教学单位成立教材工作小组。由各院(部)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小组成员选用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关心教学改革、热心教材工作、秉公办事的教师,以3—5人为宜。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审查本单位自编教材及讲义的质量;负责本单位精品教材、规划教材、优秀教材、资助教材的初审和推荐工作;负责本单位选用教材的初审工作。

三、教材选用

(一)选用的教材必须与本学科专业发展相适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二)教材选用要坚持择优选用的原则,优先选用教材目录内的优秀教材。优秀教材指国家精品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教材。学校提倡使用外语原版教材。若上述教材确实不符合我校实际情况,可选用其他教材或使用自编教材。“两课”教材按上级有关要求使用指定教材。

(三)教材选用由课程开设单位负责。系或教研室主任在征求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的意见后提出建议,由学院(教学部)教材工作小组审定。教材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教材版本要保持相对稳定。

四、教材预订

(一)每年分春、秋两季进行选用教材的预订。

(二)教材预订工作由各学院(教学部)组织实施。教材预订程序是:教务处制定教材预订原则、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经过系或教研室有关教师认真研究,确定教材版本和预订数量,并填写《教材征订单》,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教材一经预订,不再更改。

(三)公共基础课教材由有关教学单位预订,其他公共课和由外学院教师任课的课程教材由任课教师通过开课单位预订。

(四)教材、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等预订、购买均以教学计划、选课人数为主要依据。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教材每生一册(套),方向选修课教材按各教学单位提供的选课人数预订,原则上应每生一册(套)教材。任选课可以用教材,也可以用讲义。

五、教材的供应与发放

(一)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提出教材供应招标要求,由学校招投标部门负责统一招标,确定教材供应单位。

(二)根据当年《教材供应服务合同》约定的教材发放办法实施,按照经教务处审核同意的《教材征订单》统一发放。

(三)普通本专科学生所用教材,应在学生开课前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学生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教材,发放手续要规范齐备。若因非客观因素而导致开课两周后仍缺教材,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发售教材或辅助教材,收取书款。

六、教材建设

(一)教材建设规划

1.各学院(教学部)教材工作小组按照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

2.教务处负责在学院(教学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拟定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

3.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校级教材建设规划。

(二)编写教材

1.编者向所在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并拟出教材编写提纲和实施计划。

2. 学院(教学部)教材工作小组审核,合格者纳入本院(部)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编写和出版。

七、自编教材使用申报和审批程序

自编教材在我校使用,需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等程序。

1.教师填写《鲁东大学自编教材使用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样书三本(套)。

2.教务处负责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自编教材进行评审。

3.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4.未经审批的自编教材,一律不准在教学中使用。

八、教材评估

(一)针对我校开课的所有必修课、方向选修课教材和自编教材以及校内讲义通过系统评估给出综合评价。

(二)优秀教材评选。根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发展需要,在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指导下组织评选,教务处负责实施。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教材,可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省部级优秀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和国家精品教材。

九、教师用书

(一)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发给所任课程有关的教本1本(套),同样版本的教材只发1次,原则上1本(套)教材使用时间不少于3个授课轮次。实验教师只发与本实验有关的教本。

(二)教本一律由各单位教务办公室统一办理领取手续。教本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即每个本专科专业每年度500元,大学外语教学部按每年度1000元计,超出部分由学院(教学部)教学经费列支。承担全校公共课较多和新上专业较多的学院教本费用严重不足时,由学院(教学部)提前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适当追加。

十、学生教材费及结算

学生按学年预缴教材费,根据实时招标折扣率据实结算,待毕业时,集中结算,多退少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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