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第一议题主要内容包括:收到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全省高等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等相关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高校、山东省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发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 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院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二章 议题组织

第四条 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扩大)和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党委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把握内涵实质,认真研究确定会议议题。原则上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至少提前1天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材料印发给党委委员学习。

第五条 在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扩大)或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上,党委书记要带头领学,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的传达学习。党委委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分管业务与学习主题密切相关的党委委员,要有针对性地作重点发言。会议要结合学院实际,认真研讨交流,做出工作部署,做到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责任清晰。

第六条 在日常研究决定党的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引进、学团工作、绩效、评奖评优、涉及师生重大利益的事项等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时,要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论述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 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传递、办理、保管等全过程管理,会后要做好研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章 执行落实

第八条 将学院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回顾,查找问题不足,落实改进措施。

第九条 学院党委组织员负责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台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跟进、督促办理,确保落实情况可跟踪、可追溯;学院各党支部、党小组、教研室、学生班级及时细化落实举措,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进度安排,指定专人抓好落实,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学院党委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各党支部要参照本制度抓好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实施工作,并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